北京联合大学论坛招聘专栏 → 2017北京市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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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28 10:01:48

2017-09-25 23:00:05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为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北京市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志于从事环境保护工作;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届毕业生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2.报名时间:9月25日-10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休息日除外。
报考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1)。
3.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北京市环保局窗口。
4.报名所需材料:
(1)《北京市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合格单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自行准备的其他材料;
(3)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由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人员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存档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如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试。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参加笔试相关事宜。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基本能力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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