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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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22 09:20:08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北京市道教协会为市民委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在校学生集体户口不可报考),人事、档案关系在京,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简章)。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强度要求;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5、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职位简章。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详见附件1:《市民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
    三、报名方法
    1、报考北京市道教协会的考生请于10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003房间北京市民委人事处收(邮编:100053),在信封注明“报考北京市道教协会教务办公室岗位”字样(报名以纸质材料寄发时间为准),并请将《2017年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bjsmwrsc@163.com,报名表上须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邮件名一律为:“北京市道教协会教务办公室+姓名”。谢绝来访。
    材料要求如下:
    1、《2017年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2);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自行准备的其它材料。
    注: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整齐。
    (二)报考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的考生,请于10月8日前将《2017年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mzzp@163.com,报名表上须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报考岗位+所学专业。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市民委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通过审核人员的名单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周六)。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北京市道教协会岗位如未达面试最低比例则岗位取消招聘,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岗位如未达面试最低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报考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的考生,在面试之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审核不合格者及未到现场审核者,取消面试资格,空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2017年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名承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